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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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安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部署,定于2022年4月在全邮政快递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央宣传部《关于在重大活动中进一步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的通知》为抓手,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着力点,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巩固和发扬抗疫斗争中形成的文明行为和良好风尚,积极倡导“诚信、服务、规范、共享”的邮政行业“4S”价值理念,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为推动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行业力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三、活动内容

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突出行业特色,创新活动载体,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理论学习

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通过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基层宣讲等等形式,用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载体,深入开展理论宣传教育。发挥好“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等学习平台作用,依托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

(二)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围绕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同时大力宣传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卓越贡献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致敬疫情中的“逆行英雄”。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崇高理想信念,增强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投身各项工作。普及邮件快件作业操作疫情防控知识,服务人民群众安全用邮、安心用邮。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学雷锋活动月”,充分发挥各单位志愿服务队效能,深入企业、社区,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快递小哥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和城市生活“服务员”,结合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广泛开展社区支援、便民配送、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打造邮政快递业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大力发掘培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最美快递员”“感动交通年度人物”以及抗击疫情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讲好先进人物感人故事,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持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丰富的群众性主题活动,激发奋斗热情。

(五)开展“小蜜蜂”精神等行业精神学习宣传教育

在符合疫惰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深入机关、社区、企业等开展行业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为本、勤劳为基、创造为荣、守护为贵”的“小蜜蜂”精神,大力传承“传邮万里、国脉所系”的红色基因,深入汲取罗淑珍、王顺友、尼玛拉木、其美多吉、葛军、汪勇等先进典型的精神养料,引导行业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深刻理解、积极宣传行业精神,推动邮政快递业精神践行有形化、多样化。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行业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内容载体,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亮点,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渠道,不断增强宣传引导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在全行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报区局党建办黄秋霞(不要求官样文章,只列具体活动措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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