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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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按程序审查,同意下列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延续的申请,延续有效期为五年,现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请相关企业于30日内登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在预约服务处点击申请许可证寄递,并按系统提示将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寄回我局。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附:快递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 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许 可 证 延续期限 |
经营范围 |
经 营 地 域 |
4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利捷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朝阳路113号 |
潘覃接 |
2024-02-20至2029-02-19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河池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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